深圳落户办理手续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办理:
1.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学历);
2. 身体健康;
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且无犯罪记录。
二、办理材料
申请深圳户口迁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深圳市户籍迁入呈报材料》(一式三联)
(1)迁入本人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2)迁入亲友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及双方关系证明;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
(4)迁入社区集体户的,需提供个人无屋、无商网、未迁移或挂靠户口等证明材料及社区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
2.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 《居民身份证》
4. 《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5. 申请迁入市区(含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的人员,须提交《广东省居住证》(属已婚的配偶随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结婚证和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应关系证明材料)
6. 申请人的近期数码照片两张(符合标准二代身份证标准)。
7. 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APP进行网上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窗口确认。
2. 窗口办理:申请人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批:窗口受理材料后,申报人按要求现场提交材料并采集信息。申报人当场书面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办理条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出具《迁移证》。
4. 迁移落户:申请人根据迁往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迁往地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后需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户口本和《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材料自存根留档备查。有效期为40天,建议大家尽快完成办理手续并前往迁往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注意事项
1.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不能代办。
2. 户口簿上的户主同意迁入的书面证明。如果户主不同意迁入,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3.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办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落户后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身份证等相关手续,以便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同时需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5.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深圳落户办理手续相对简单,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办理即可完成落户手续。同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