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深圳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办理条件
夫妻投靠入户条件:
1. 夫妻分居满三年的,结婚满三年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等条件限制。
2. 属于大龄青年投靠父母的,不受婚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书面报告。
2.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初审(核验材料原件)→打印《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表→换领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地点及方式
1. 全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各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地点请参照指南)。
2. 网上申请:申请人(过境中国公民)通过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五、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证件当场办结,收费标准:免费。
六、法律依据
(一)办理入户条件:来自港、澳、台和华侨青年的本人要求,符合有关规定和迁户条件者,予以接收。(原)婚姻法对于户籍管理有明文规定。非农业人口户口的妇女(男性需与年满45岁以上直系亲属结婚的);或华侨原籍迁来(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为农业人口户主和人口很少的原农村城镇人员均可享受有关户口政策申请办理。无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属招工或考招或单位调动而来)农村妇女原来所嫁户口仍为农业人口(年龄满35岁以上);大龄人员,必须是因读大中专院校及大龄婚姻(女37岁以上),一方在特区连续登记并经营一年以上可申报投靠,特殊情况下政策照顾户等方可入户深圳户籍,需要本市劳改劳教或少管系统外人员无违法行为。(各地办理条件及流程略有不同)
(二)夫妻投靠入户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明的可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办理程序:受理(派出所窗口)→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初审(核验材料原件)→打印《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表→换领居民身份证(需领证凭公安派出所通知领取)。提示:如有随迁小孩,需要提供小孩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相关资料。户籍管理并不适用迁移规律(即一人一籍),只能随父或随母迁。(所以在此无法为你办理迁移深圳户口)。要按照法定年龄范围逐一申请。只有在获得迁移地派出所同意后,才能办理深圳户口迁移手续。在深圳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帮助,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您需要办理深圳户口迁移手续,请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您准备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申请;迁移地址必须准确无误;如果您需要随迁子女,请确保您准备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最后,请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