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户口迁移深圳手续流程
户口迁移条件
1. 购房迁居:申请人自有房产(或单位分配住房)并已交验《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 亲属投靠:申请人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不受亲属关系限制。但申请夫妻、父母单独立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
3. 投资纳税迁居:申请人所投资的企业(个人)已纳(享)税(免)满1年,并提供纳税凭证复印件。
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书;
2. 身份证、户口簿;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单位住房证明;
4. 迁入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申请:派出所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3. 审批上报:派出所将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区(县)公安分局进行审核。
4. 办理迁入: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由区(县)公安分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5. 办理迁出: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6. 验证迁入: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1元/张。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一户一证”要求,持所有户口迁出、迁入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避免出现漏迁、漏入户现象。
2.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 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无法本人办理迁移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4. 申请人应确保迁出、迁入地址的真实性,避免出现虚假地址迁入现象。
5. 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湖南户口迁移深圳手续流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办理,以确保迁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地址真实有效,以免出现虚假地址或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