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深圳人结婚要满几年可以入户深圳

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量:

  深圳关于夫妻随迁入户相关问题总会有朋友们问,总会暴露一个误区以为要结婚满5年才能申请入户,实际不是的。按照目前的政策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只用满2年且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申请,属于复婚的,可将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来看看深圳夫妻随迁入户到底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怎么申请办理吧~

  申请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以下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成年子女。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output.png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4、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同时做中文翻译;使领馆已认证但未同时做翻译的,补充收取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无法提交公证书的,收取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和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2、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满十八周岁的免提供):

  (1)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3、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由报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4、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5、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随迁病残成年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

  (2)本人的未婚未育声明,本人因身体、智力原因无法声明的,由其父或母书写、签名。

  注: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申请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收养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网上申办

  1、先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或者点击下方卡片,关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随迁】获取在线申请入户入口;

  进入后下滑到户政业务网上办理部分,点击“户籍迁入”—“市外迁入-投靠配偶”,实名注册/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如果想查询办理进度,可下滑到其他服务部分,点击“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调查阶段请保持通讯畅通,需要大家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哦~

  2、审批通过后要干嘛

  广东省外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深圳市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广东省内申请人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深圳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3、办理落户(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广东省外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深圳市任一派出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在深圳本地宝后台聊天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派出所入户手续办理入口”-“办事须知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户政预约”,可预约前往深圳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拟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只能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现场申办

  1、先预约申报

  第一步: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栏目进行预约;

  或者在深圳本地宝后台聊天对话框回复【入户】获取“派出所入户手续办理入口”-“办事须知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户政预约”,可预约前往深圳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受理时,可选择邮寄准迁证服务,现场填写邮寄信息(投递范围仅限于深圳市内)审核通过后不需到分局窗口取证,公安机关通过邮政快递将准迁证及入户材料邮寄到受理时填报的邮寄地址,邮寄费用到付18元。

  2、审批通过后干什么

  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审批通过短信(也可按下方“办理进度查询”办法自助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精彩文章